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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有话说(五十五)刘正奎 《加强我国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21 14:36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理事 刘正奎

  近几十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不断地大规模地向城市或发达地区流动,2019年流动人口总量已达2.11亿人,而随之带来的是,大量的农村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根据《中国2019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也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社会发展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给出的定义,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以此测算,全国的农村留守儿童仍达697万余人。亲子的长期分离或环境整体的变化给他们的成长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与教育,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社会稳定,更是当前体现教育公平性的重要标杆。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联合通过全国抽样,调查了2205名农村学校儿童(其中留守儿童1174人,非留守儿童994人),分析了我国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保护性因素,并提出政策建议:

  1.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功能不完整

  留守儿童中,只有父亲在身边抚养的13.7%。在打工时间上,约有四成(39.4%)的留守儿童其亲生父亲每年去外地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其中,有51.3%的留守儿童报告父亲去外地工作的年限已经超过3年,13.2%的留守儿童其父亲在外工作长达7-9年,23.5 %的留守儿童其父亲在外工作超过10年。留守儿童中,只有母亲在身边抚养的占27.5%。在打工时间上,约有三成(27.2%)的留守儿童其亲生母亲每年去外地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其中,有34.6%留守儿童报告母亲去外地工作的年限已经超过3年,8.2%的留守儿童其母亲在外工作长达7-9年,14.1%的留守儿童其母亲在外工作超过10年。留守儿童中,父母都不在身边的占35.2%。有79.7%的留守儿童从出生后长大到现在,除了老家以外,有1次及以上跟随家人到其他城市生活的经历。有47.5%的留守儿童有超过3次或以上跟随家人到其他城市生活的经历。

  总之,由于父母外出,留守儿童缺乏必要与父母相处的时间,父母作为家庭的支撑,其养育与保护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其中由亲属照管或其他人监护的留守儿童面临更多的亲情缺失和受伤害的风险。

  2.农村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面临更高的心理健康风险

  调查发现,就整体情况而言,大多数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不佳,具有轻度到重度心理问题,主要包括焦虑、抑郁、受欺凌等。而只有18%至24%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留守儿童无论男、女生都面临着相似的心理问题。不同年级的留守儿童面临着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组焦虑、抑郁、受欺凌检出率分别为61.9%、40.7%、45.4%。非留守儿童组分别为39.9%、28.7%、32.6%。留守儿童的焦虑、抑郁得分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P<0.05),受欺凌现象也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P<0.01)。在对留守儿童的亲子关系疏离程度与非留守儿童的亲子关系疏离程度相比发现,留守儿童无论是母子还是父子之间的亲密程度均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的母子及父子的亲密程度(P<0.05)。另外,调查结果还发现,父母外出时间越长,亲子关系越疏远。

  3.缺乏心理社会支持是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突出的问题

  数据显示,在社会支持方面,留守儿童所获得的主观支持、客观支持、对支持的利用度均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P<0.05)。不同留守类型的儿童在对支持的利用度上也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母亲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对支持的利用度最高,其次是父亲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在对支持的利用度上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P<0.01)。此外,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与受欺凌、状态焦虑、抑郁、身体不适呈现负相关。留守儿童社会支持与心理韧性呈显著正相关。

  结果发现,相对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整体社会支持水平较低。一方面,留守儿童所获的主、客观支持较少。另一方面,也很少会主动去利用社会支持。留守儿童男生相对于女生来说,更不擅长利用父母、教师、朋友等其他人的支持。无论是主观支持、客观支持还是对支持的利用度,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都得分最低。良好的社会支持可以对心理健康起到保护作用。长期得不到家人、朋友、老师支持的留守儿童,其焦虑、抑郁的程度更高。

  4.农村留守儿童欺凌发生率高并严重影响着其心理健康

  调查发现,留守儿童的校园受欺凌检出率达45.4%,接近全体调查人数的一半,高于非留守儿童的受欺凌检出率(32.6%)。对留守儿童校园受欺凌的男女人数进行卡方检验得出,受欺凌者有显著的性别差异(2=53.14,p<0.001)。在受欺凌的留守儿童中,小学生受欺凌检出率达到51.2%,初中生受欺凌检出率达到38.01%。各年级受欺凌人数比例从高到低分别为六年级(54.6%)、四年级(51.1%)、五年级(48.7%)、八年级(40.2%)、九年级(32.9%)、七年级(30.5%)。校园受欺者在年级内差异显著(2=24.12,p<0.001)。留守儿童校园受欺凌的严重程度和状态焦虑、抑郁、身体不适之间呈显著正相关。留守儿童状态焦虑和身体不适为显著的正相关(r=0.567,P<0.001)。

  结果发现,整体而言,留守儿童校园受欺凌现象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留守儿童男生受欺凌人数明显高于女生。受欺凌行为与年级有关,小学生遭受欺凌的人数多于初中生,其中六年级的留守儿童遭受欺凌的人数最多。亲子关系越疏离、社会支持越差的留守儿童会较多的遭受到欺凌。留守儿童受欺凌与社会支持、状态焦虑、抑郁、心理韧性、身体不适关系密切。其中,受欺凌程度越严重,状态焦虑水平越高,留守儿童心理韧性越差。受欺凌程度高的留守儿童同时会伴随较高程度的身体不适,如头疼、呕吐。此外,受欺凌种类已经从传统的、显而易见的身体受欺凌转而向间接的言语受欺凌、关系受欺凌等非肢体伤害发展。相对于非留守儿童来说,留守儿童受欺凌的现象更具有隐蔽性和危险性,需得到更多的重视,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现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当地的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多元主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涉及心理、教育、健康、个体权利、福利和政策法律等诸多领域,目前政策制定层次较高,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社会治理创新,但仍存在政策覆盖领域不均衡,以政府为主体的监测评估较为缺乏等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期间,结合我国国家战略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乡村振兴计划和国民心理健康提升结合)。

  同时,建立“建立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和社会力量融入”工作机制。首先,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卫健或民政系统等根据农村儿童发展需求,联合其他各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保障国家政策的落实。其次,寻求专业机构的智力和技术支持,各类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和大学等都通过专业优势,从科学的角度为留守儿童的服务政策制定、技术、科普和评估提供智力支撑。第三,积极动员社会组织的参与和行动,各类基金会、NGO组织以及大小企业可以资源积集,为留守儿童提供资金和人力的支持;最后,调动留守儿童自身的努力以及留守家庭的互相关心和彼此照应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自助和互助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促进自身身心健康。在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需求多元化时期,应充分发挥社团组织或基金会等力量,例如,发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能力,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新需求,开展试点,总结模式,为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提供先行示范。

  2.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3+1”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需求巨大,需要建立分级分类的 “3+1”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即将农村留守儿童成长面临的心理健康问题分为:发展性问题,主要通过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课程解决;一般心理问题,通过个体自助和心理咨询解决;罹患心理障碍,通过及时的筛查并进行转介到本地精神卫生中心或专业机构,让其能够到专业机构进行心理治疗并配合治疗开展心理辅导;同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能够第一时间的识别,及时进行危机处理和转介。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儿童心理健康研究为指导,以信息技术为辅助手段,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调查评估服务进行把控。评估与督导相结合,在专业层面上对服务效果进行监控,参考评估结果,制定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方案,展开专业培训与督导,促进留守儿童服务人员掌握开展心理服务的知识与技能。

  3.培养一支乡或村级心理健康服务基层队伍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关爱行动需要架构多次层次服务队伍。从而为其提供持续的安全、有保障、符合发展规律的服务。学校和村(社区)是最能够集中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服务的场所,学校教师和乡村儿童工作者也是最能够了解儿童心理健康的枢纽群体,依托教育系统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专业督导相结合培养多级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为各地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也将学校教职工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考量,提高生活老师及宿管老师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能力。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同时通过专业督导,对人才队伍提供专业支持,提升其开展心理服务专业工作的信心,引导其解决在开展心理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关照人才队伍心理健康,使得专业服务能够科学有效并持续的进行。此外,可将相关部门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团委、妇联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人员纳入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中,关注不在学校范畴的留守儿童身心状况,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外的情况,在学校环境外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文化,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支持。

  4.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中特殊需要儿童的心理支持

  我国关于留守儿童的最早研究始于上世纪末,发展至今,留守儿童研究和服务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已经发展出各种新的子类别,比如留守二代、二次留守、离异留守等。留守二代是留守儿童的父母亲在未成年时也曾是留守儿童。二次留守是指留守儿童与父母二度分离状态,一般是指在发展早期父母外出打工,随后伴随父母在外成为流动儿童参与当地中小学学习,由于打工地户籍政策等问题,需要回当地准备中考或高考,再次成为留守儿童。另外有一些学者也认为二次留守是指假期父母将留守儿童接到城里团聚,但是父母无暇照顾儿童,因此形成二次留守的状况,这样的留守儿童被称为”小候鸟“。离异留守是指父母亲外出打工后离异,获得儿童抚养权一方再次外出打工,留守儿童仍在当地生活并由其他亲戚照料。

  各类别的留守儿童具有不同的生活境遇,比如二次留守儿童生活中可能会存在更多比较多的适应性的应激事件,比如进城后的学习环境变化,有可能遭遇的歧视等问题;而二代留守儿童可能遭遇到父母的亲情断裂问题;而离异留守的儿童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被抛弃感。不同类别的留守儿童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对于二次留守儿童,政府可以组织社区举办”小候鸟之家夏令营“,让”小候鸟“在父母外出上班的时候,也有个稳定的”栖息地“;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可以组织安排一些二次留守儿童与当地同学的联谊活动,增加他们在异地生活的归属感;对于二次留守儿童,为了不让更多孩子”重蹈覆辙“,政府可以推动户籍和学籍制度改革,为留守儿童的身份转变提供制度保证,国家对于留守儿童进城接受教育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扶,多建设农民工子弟学校,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劳模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有优先落户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对于父母离异之后留守的儿童,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对应的政策,对其受教育权和受抚养权进行保障。

  5.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现阶段我国的心理健康专业从业人员和资源还相对缺乏,留守儿童能获得的当地的心理健康资源更加有限。因此,亟待建立基于信息技术服务体系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服务能力。从网络和技术服务平台搭建、到具体干预的硬件设施、到儿童评估工具和系统的开发,以及专业人员配备,逐步解决因人员或专业能力不足而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得不到心理健康服务或服务质量低下问题。

  根据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心理健康需求,结合心理学研究成果和心理援助工作实践,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自助线上平台,将科学、有效、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调节方法带到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的身边,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公益服务。通过线上平台的心理测评问卷将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身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基于测评结果,平台针对性推荐自助调节、心理咨询和疏导等公益服务资源。

  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提升单个事件的应对能力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监护,在生活和学习中会遭遇更多应激事件,甚至因此造成恶性公共事件。因此,各地学校和基层政府需要建立完整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形成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危机发生预案和应对流程。在学校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具备初步评估能力的心理专职老师开展随访,并与班主任、任课老师都保持沟通,了解每位学生的心理状态。针对中高风险留守儿童,心理专职老师可以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工作以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为前提,促进积极发展为主。

  7.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和家长责任

  通常来说父母是儿童的监护人,对儿童具有教养的第一责任。为保障儿童健康发展的基本权益,在父母无法履行照料责任和义务时,需要委托有照料能力的人养育留守儿童。同时也要保证自己和孩子有一定时间、一定频率的网络视频通话、电话通话时间。随着我国农村扶贫攻坚工作胜利,农村外出务工已由生存型向生活提升型转变,因此,考虑亲子分离带给儿童与乡村社会的长远影响,需要通过各种措施吸引外出务工的父母回乡村发展。必须要外出务工,也要以家庭为单元,父母有一方留下照顾父母。同时,随着,城市教育体系的完善,鼓励双方都在外打父母带上孩子就近入学。通过宣传,让农村父母了解”与孩子在一起“的重要性

  8.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的过程与效果评估

  建立起专门专业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项目的评估标准,有利于客观、准确地将与项目执行有关资料和实况真实、完整地汇集,为随后的项目提供更加实事求是且正确合适的决策,同时也为后续项目的执行奠定基础。当前,需要系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过程与效果科学的评估,通过项目评估反馈的信息,可以及时纠正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行动能够落到实处以,保证项目的实质意义和作用,同时也为留守儿童的普适性福利开展前期数据积累,提高未来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作者:刘正奎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 供稿:理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