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2年12月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在京理事会议。会议由康克清同志主持。会上廖承志同志讲了话。汪志敏同志报告了基金会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基金会章程;确定了会徽、捐赠证书和纪念币的式样。
廖承志同志在会上宣布:经中央书记处批准:荣毅仁、荣高棠、高登榜、吴全衡(女)同志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高登榜同志为常务副主席。
第二任秘书长江敬文同志,第三任秘书长刘升泉同志。
为了更好地培养教育好下一代,基金会成立后,决定用国内外人士的捐赠款,在北京筹建一个儿童科学公园。这一决定得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确定宋庆龄基金会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在玉渊潭公园联合筹建“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在第一次在京理事会上,理事陈向远(当时任北京市政管委会主任)报告了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的筹建情况。
北京兴建“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的消息在《人民日报》发表后,宋庆龄同志的亲属、朋友和仰慕宋庆龄同志的友好人士、海外侨胞对兴建“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都十分关切。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友好人士相继在所在国成立了以筹集儿童科学公园建设资金为主要任务的“宋庆龄基金会”。
经过几年工作的实践,基金会的事业有了发展。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1987年2月对《章程》进行了修改。《章程》规定宋庆龄基金会的宗旨是:“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继承和发扬她毕生所致力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培养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章程》修改稿正式报请中央书记处审定同意,1987年3月名称改为“宋庆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