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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天 华 审 字 60127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会2005年度捐赠收入及支出进行审计。贵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由贵会基金管理部门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贵会2005年度接受的捐赠收入及支出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会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二零零五年度贵会对捐赠收入及支出的核算在重大方面符合有关规定,账目清楚。
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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