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金来源
宋庆龄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本会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的捐赠;
国内外个人的捐赠;
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的无偿援助;
国家财政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本会所属单位的专项赞助
本会基金所实现的合法收益;
其他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