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及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小儿外科学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分会:
宋庆龄儿科医学奖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永久性的奖项,以表彰儿科医学领域的杰出科研成果。现将第五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自愿申报,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书并备齐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包括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签署意见,上报各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或有关学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有关学会等推荐单位对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得超过3项。推荐申报的项目应为2000年以后完成的项目,且完成1年以上,公开发表
的论文及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在1年以上。既往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如再次申报须间隔2年。所有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寄送到宋庆龄儿科奖励基金办公室。(办公室不接受申报单位及个人的推荐和申请。)
3.申报材料
①申报材料包括“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书”及“技术资料”,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申报材料一式6份(1份为原件),申报书和相关技术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提交电子版1份;
②各省卫生厅(局)及有关学会将推荐项目汇总后,请填写“第五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汇总表中: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申报书填写一致;
③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第五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成果回避专家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3);
通知及申报书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http://www.sclf.org),点击“中国西部妇幼健康计划”栏目,查询“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申报第五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的通知”并下载。
二、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寄送至宋庆龄儿科奖励基金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励基金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南楼334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陈博文 王月香 陆莹 于娟娟
联系电话:010-85618794010-85695594
传真:85618794
电子邮箱:songqinglingfund@126.com。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