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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7年08月23日10:30                     【字号 】【打印】【关闭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潘跃)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各方关注的《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目前已被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这两部法律非常重要,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支架性的作用。”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社会救助法》在八届全国人大和十届全国人大都先后列入了五年的立法规划,也被国务院列入立法计划;《慈善法》目前也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窦玉沛说,为做好立法准备工作,近年来民政部就这两部法律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慈善法》方面,除了在国内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外,民政部还在国际上邀请众多专家参与论证,举办了多次论坛,进行了多次交流。此外,经过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目前《社会救助法》在民政部层面已基本成熟。这两部法律经民政部审议通过后,还要报到国务院审议,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最后审议。

  在谈到两法的内容时,窦玉沛介绍,民政部在起草《社会救助法》时,把现有的城乡低保制度、灾民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包括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教育、司法、住房等方面的专项救助,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力求构建一部城乡统一、标准有别、适应国情的社会救助法。

  至于《慈善法》,窦玉沛说,民政部主要是按照全面推进和必要规制的原则,对慈善的组织、捐赠、信托,志愿者服务、奖励与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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