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综合评审会程序
一、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励办公室主持会议 1、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励办公室工作人员宣布开会; 2、报告参加评审会专家及有关人员; 3、报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 二、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一)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一名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二)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讨论(包括以下内容) 1、对同行专家评议的医学成果进行最终评审; 2、对医学成果是否成熟及对实际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技术效益的预测做出最终结论; 3、同国内外同行研究相比,成果达到的水平(包括学术水平、技术水平)。水平评价分为:国际领先水平、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内首创、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省内领先水平、省内先进水平等; 4、对医学成果的技术推广要点、应用范围做出评定; 5、提出医学成果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三)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综合评审,并形成鉴定意见; (四)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评审意见,并征求与会专家的意见,如无异议,全体鼓掌通过评审意见; (五)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三、宋庆龄儿科医学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主持会议; 1、有关领导讲话; 2、小结,宣布鉴定会结束。 宋庆龄基金会 儿科医学研究奖励基金办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