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项目2006-2007学年度工作的函
“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各项目实施高校:
按照《“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项目实施细则》规定,请启动2006-2007学年度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项目的申请、公示、审核工作,并于10月10日之前提交《学生申请表》以及《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各校受助生名额不变。
如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变动,请务必通知我会。
特此函告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基金部
二○○六年九月四日